| 設定公司治理主管 | |||||||||||||||||||||||||||||||
|---|---|---|---|---|---|---|---|---|---|---|---|---|---|---|---|---|---|---|---|---|---|---|---|---|---|---|---|---|---|---|---|
|
本公司110年5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營運服務中心副總經理李宇玲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負責處理董事要求事項及督導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一)職權範圍:
(二)114年度公司治理監工進修情形:
|
| 公司架構治理 |
|---|
|
| 董事會 |
|---|
|
董事會權責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選舉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大會決議無償職權。
本公司第十八屆董事會由董事七主席(含董事獨立四主席)組成,會議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8年6月17日止,共三年。 |
|
董事長 誼澤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蔡正弘 |
|
|
董事 誼澤股份有限公司 林淑芬代表 |
|
|
董事 誼澤股份有限公司 蔡孟霖 |
|
|
獨立董事 林水永 |
|
|
獨立董事 週志誠 |
|
|
獨立董事 許瀞心 |
|
|
獨立董事 彭家慶 |
|
| 董事會專業、獨立性 |
|---|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堅固發展,本公司於109年11月6日第四次會議通過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共61條,其中第20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慮信心,並就其自身運作、運營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信念方針,包括但不限於文化
價值:一限和年齡與性別等基礎。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及技能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友華生技於2025年6月18日完成第十八屆董事改選,本公司董事會共有7名成員,其中,新任獨立董事周志誠先生具備完整財務與會計專業知識,彭家慶先生則擁有豐富的公共事務經驗,有助於提升董事會之多元性與公司治理效能。整體而言,董事會成員之專業背景涵蓋財務金融、商務、法律、公共事務及經營管理等領域,具備多元且綜合的專業能力與實務經驗。2025年度友華生技董事會共召開9次,董事會出席率95%。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落實情形
本公司不只將永續目標落實於公司管理制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亦以ESG為核心出發,逐年規劃新項目並持續檢視達成率及有效性。
(S)面向,本公司設有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分別皆至少有二種性別之目標;(G)面向,本公司設有獨立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席次之目標(超過法定最低席次)。已於114年全面改選達成前揭政策目標。
本公司目前設有7席董事(含4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占比57.14%,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皆有女性董事席次)。
董事年齡分佈區間:60 歲以下2位、61至70歲4位、71歲以上1位,充分將豐富經歷與創新意念結合。全體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席次,皆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3條之第3項及第4項規定。
|
||||||||||||||||||||||||||||||||||||||||||||||||||||||||||||||||||||||||||||||||||||||||||||||||
| 審計委員會 |
|---|
|
本公司於2022年6月30日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8年6月17日止,共三年。 |
|
召集人&獨立董事 周志誠 |
|
|
獨立董事 林水永 |
|
|
獨立董事 許瀞心 |
|
|
獨立董事 彭家慶 |
|
| 審計委員會職責範圍 |
|---|
|
依據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對審計委員會職責範圍之規範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 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彙整 |
|---|
|
審計委員會於114年度舉行了9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
|---|
| 請參閱【114年度審計委員運作情形】 |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業於100年12月23日董事會通過完成設置,並遵循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委任符合規定之薪酬委員。 薪酬委員會旨在評估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更加強化公司治理。 本公司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位委員組成,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自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8年6月17日止,與本屆之董事會任期相同。
運作情形、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截至114年12月31日,已開會2次)
|
|
許瀞心 |
|
|
林水永 |
|
|
周志誠 |
|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
|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已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訂定本辦法,以資遵循。 評估對象包含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自我)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
1.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
2.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六大面向: (1)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
三、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寬鬆項目包括五大目標: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公司章程與規章制度
|
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
|---|
|
本公司為落實執行公司所制定之誠信經營守則與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於109年11月6日經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作業程序」,據以落實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作為日常例行執行營運作業之準則,2025年度相關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如下:
|
|
人權政策 |
|---|
|
友華集團與全體下屬與企業,在各地營業中恪守當地勞動法規,致力於保障全體同仁基本人權,支持並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兩公約」、「聯合國全球盟約」、國際勞工組織之「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經濟合作組織之「多國企業之道指導」等國家企業之道行為 |
| 人權保障政策與具體管理方案 |
|---|
|
1.多元感染與反壟斷 力塑平等及多元引領的工作環境,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在招收、任用與發展時,均以職務為依歸,不因性別、性別傾向、種族、社會地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國民、員工態度、五官、身體缺陷等因素,而有不平等的語言、態度與行為待遇,並享有平等條件。 對於任何形式之歧視,提供有效且適當之申訴,由學生髮展暨管理處受理相關案件並予適切響應,以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
2. 禁止童工與禁止強迫勞動 為確保遵守企業社會責任及道德規範,本公司自招開始即明確規定不得在任何生產勞動中使用童工替代2025年12月止,職工總人數共284人,童工數為0 全體員工均實行自由履行勞動契約及提供勞務,不以強暴、脅迫、拘禁等違法方式,車間強制從事勞動。
3. 反貪及誠信經營 「誠信正直」為友華集團員工行為處事準則,嚴格要求經辦業務時重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接受供應商賄賂,若員工違反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重大事件和重大者,一為深植員工道德觀念及強化治理成果,於
4. 健康安全工作場所與工作平衡 本公司遵照勞動部之「安全衛生法」、內政部之「消防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毒害及關注化學物質職業管理法」,修訂「安全衛生守則」,在各辦公地點之管理單位成立緊急應變組織,推動各項工作安全活動及教育訓練,持續改善工作環境,建立健康安全的協調工作場所。2025年度舉辦監獄相關訓練,參加人次共5,618人,總時數為5,688.5小時,參與人次與訓練說明如下:(職安、性騷擾、新人防治訓練…等) |
|
5.自由集會結社與不只溝通管道
貫穿勞資會議、福祉行動、擬議改善建議案、定期發佈公司資訊、申訴專線與信箱等管道,建立勞資雙方暢通並多元的溝通橋樑,同時利用經營策略會議、廠務與全體員工大會,宣達會議營運目標及願景,並公開表揚優秀同仁工作表現。公司若有重大運輸變化或關係消防安全等事項,並透過公示欄及電子公告等方式,立即詳實通報全體同仁。
|
禁止內線交易之具體情況 |
|---|
|
內部稽核組織運作
| 內部稽核目的 |
|---|
友華生技設置內部稽核之目的,需檢視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簡化營運之效率及相關法令之遵循,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得以持續
實施有效。
| 內部稽核人員設置 |
|---|
| 本公司設內部稽核一人,直接隸屬董事會。 |
| 內部稽核功能說明 |
|---|
|
一、稽核範圍: 內部稽核工作包括檢視及評估公司內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正當性與效益及營業活動之績效 |
|
二、稽核對象: 稽查對象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樞紐所負責之全部業務。 |
|
三、稽核之方法: 稽核人員原則上應赴受查單位實地稽核,但須要求受查單位提出文件、帳冊、憑證等作書面資料之稽核。 |
|
四、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
|
五、稽核報告之陳送: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單位溝通情形 |
|---|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定期一次會議,就公司內部稽核結果及內控運作、執行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另召集會議。內部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核執行情形,並視實際需要隨時以當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討論。
- 本公司獨立董事每年至少與稽核單位就內部稽核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等事項召開乙次無管理階層單位在場之溝通會議。
- 114 年度獨立董事與稽核單位溝通重點摘要如下:
|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本公司獨立董事及簽證會計師至少每年四次定期會議,簽證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對本公司有無重大影響,進行充分溝通。
- 本公司獨立董事每年至少與簽證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等事項召開乙次無管理階層單位在場之溝通會議。
- 114 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重點摘要如下:
|
||||||||||||||||||||||||||||||
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實施狀況
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實施狀況
員工滿意度調查
促進職場滿意度及性別平等
促進職場滿意度及性別平等
經營績效成果與員工薪酬
經營績效成果與員工薪酬
資通安全具體管理暨執行情形
環境保護相關實施情形
